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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法院案件情况分析

发布时间:2017/01/14 数据报告 浏览:

新进展——2014年全国法院案件情况分析


  开栏的话

  司法统计工作是人民法院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司法统计分析是分析审判运行态势,总结审判经验的重要形式。为进一步贯彻“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的司法统计工作理念,推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四个全面”建设中的作用,本报从即日起围绕司法统计工作陆续开辟以下三个专栏:

“2014年全国法院审理案件情况分析”专栏,刊发2014年全国法院审理各类案件的情况统计分析;“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人民法院司法统计改革与发展”专栏,刊发胡云腾、高憬宏、王海萍等大法官对司法统计职能作用、改革与发展等文章;“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分析重点课题优秀成果选登”专栏,选登2014年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分析重点课题优秀成果。敬请关注。

2014年,全国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案件总体态势是:收、结、未结案继续同升,收、结案增幅均超2013年,已结案总量再创新高,未结案增幅略有回落。

  一、总体态势情况

  (一)全国法院收案增幅略超2013年,收案总量突破1400万件。

2014年全国法院新收各类案件(含减刑、假释)1438万件,同比上升7.5%,增幅比2013年扩大0.7个百分点。其中,刑事诉讼案件(含一审、二审及再审案件,下同)116.5万件,同比上升7.9%;民商事诉讼案件906.8万件,同比上升7.4%;行政诉讼案件19.3万件,同比上升21%;执行案件313.9万件,同比上升10.8%。

(二)各省市区法院的收案普遍上升,超半数省市区法院的收案以两位百分数增长。

除湖北法院收案同比下降外,其余省市区法院的收案均上升。其中,有18个省市区法院的收案以两位百分数增长(2013年为10个)。

东北、沿海、内陆地区法院的收案分别为121万件、708万件、60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0.3%、6.3%、8.5%,增幅均比2013年有所扩大。其中,江苏、广东、浙江、山东法院的收案继续超百万件。

(三)刑事、行政一审收案“由降转升”,民商事一审收案增幅略有扩大,民商事合同纠纷一审案件大幅上升。

全年新收刑事、行政(含行政赔偿)、民商事一审案件分别为104万件、14.2万件、830.7万件,同比分别上升7.1%、15.2%、6.8%。相比2013年同比升降情况,刑事、行政一审收案属于“由降转升”(2013年同比分别下降2.5%、4.9%),民商事一审收案增幅略有扩大(2013年同比上升6.4%)。

在民商事一审收案中,合同纠纷案件458.9万件(占民商事一审案件的比重为55.2%,下同),同比上升11.4%,增幅较2013年扩大2.3个百分点。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163.5万件(比重为19.7%),同比下降1%(2013年同比下降2.1%)。权属侵权及其他民商事纠纷案件208.3万件(比重为25.1%),同比上升3.7%(2013年同比上升8.4%)。

(四)结案增幅明显扩大,年结案量再创新高。

全国法院审执结案件1379.7万件,同比上升6.6%,增幅比2013年扩大2.2个百分点。有14个省市区法院的结案增幅达两位百分数(2013年为6个)。其中,江苏、浙江、广东、山东法院的结案量超百万件。从2003年以来各年份结案情况看,2014年结案总量再创新高。

(五)未结案总量逼近200万件,审判压力进一步增大。

截至2014年底,全国法院未结案件185.4万件,同比上升46%,数量同比2013年增加了58.4万件。各省市区法院未结案数量均同比上升,此种同升现象在历史上只有2003年出现过。其中,贵州、河北、福建、黑龙江等地法院的未结案同比成倍增长。收案、结案、未结案近几年同步增长,且收案增幅较大,致使在结案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未结案仍然居高不下。

二、类型案件特征

  (一)故意杀人、爆炸、绑架等暴力犯罪案件大幅下降,恐怖活动犯罪案件成倍增长,涉枪支弹药爆炸物犯罪案件大幅上升。

新收故意杀人罪案件1.1万件,同比下降7.6%;爆炸罪案件160件,同比下降10.1%;绑架罪案件1043件,同比下降12.9%。

新收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案件471件,同比增长6.9倍;资助恐怖活动罪案件18件(2013年为1件)。

新收涉枪支、弹药、爆炸物犯罪案件1万件,同比上升15.2%。其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案件2867件,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案件7181件,同比分别上升12.3%、16.9%。

(二)“两抢一盗”犯罪案件总量平稳,污染环境罪案件成倍增长,交通肇事罪案件小幅上升,危险驾驶罪案件大幅上升。

新收“两抢一盗”犯罪案件25.5万件,同比上升0.2%。其中,“两抢”犯罪案件同比大幅下降、盗窃罪案件小幅上升;新收抢劫罪案件3.2万件,同比下降15.9%;抢夺罪案件7327件,同比下降17.2%;盗窃罪案件21.6万件,同比上升3.8%。

新收污染环境罪案件1188件,同比增长7.9倍。交通肇事罪案件8.3万件,同比上升3.4%。危险驾驶罪案件11.1万件,同比上升22.5%。

(三)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打击“黄、赌、毒”、整治贪污腐败等活动在相关案件的收案升降上反映明显。

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成倍增长。新收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1.2万件,同比上升117.6%;其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合计7090件,同比上升199.7%。

涉“黄、赌、毒”犯罪案件以两位百分数增长。涉毒品犯罪案件10.9万件,同比上升11.5%;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案件8万件,同比上升4.4%。涉黄犯罪案件1.2万件,同比上升15.7%;其中,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犯罪1.1万件,同比上升19.9%。涉赌犯罪案件2万件,同比上升16.8%;其中,开设赌场罪案件1.4万件,同比上升20.7%。

贪污腐败犯罪案件以较大幅度增长。新收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8万件,同比上升8.4%;其中,贪污罪案件9165件,同比下降0.5%,受贿犯罪案件1.2万件,同比上升11.6%;行贿、单位行贿、介绍贿赂、对单位行贿罪案件合计4115件,同比上升35.5%。

(四)买卖、借款、建设工程、信用卡、保险等合同纠纷一审收案大幅上升,劳动争议、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小幅上涨,农村承包经营、电信合同案件大幅下降。

全年新收买卖、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案件分别为69.6万件、175.4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2.3%、18%;此两类案件占民商事合同一审收案的比重高达53.4%。

新收租赁、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案件分别为17.2万件、11.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1.8%、18.7%。新收信用卡、保险、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案件分别为9.7万件、9.5万件、1.1万件,同比分别上升40.9%、15%、34.2%。

新收劳动争议、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案件分别为38.7万件、17.3万件、11.7万件,同比分别上升5.4%、5.5%、8.6%。

新收农村承包经营、电信合同纠纷一审案件分别为1.9万件、6.8万件,同比分别下降17.1%、44.1%。

(五)离婚纠纷基本稳定,分家析产纠纷大幅上升,抚养抚育纠纷小幅增长,继承纠纷大幅下降。

全年新收离婚纠纷一审案件131.9万件(占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审收案的比重高达80.6%),同比上升1.1%。

新收分家析产纠纷一审案件1.5万件,同比上升12.3%。

新收抚养、扶养纠纷一审案件5.1万件,抚育费纠纷一审案件2.8万件,同比分别上升4.8%、2.1%。继承纠纷一审案件8.7万件,同比下降30.8%。

(六)股东权纠纷及产品责任、环境污染、海事侵权纠纷大幅上升,涉人身权、财产权侵权纠纷案件总体小幅增长。

新收股东权纠纷一审案件2.6万件,同比上升36.7%。新收产品责任、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案件分别为1万件、2812件,同比上升60.6%、28.1%;海事侵权纠纷一审案件2123件,同比上升42.9%。

新收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等人身权纠纷案件101.6万件,同比上升2.8%。其中,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79.7万件、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6%、6.1%;铁路、水上、航空旅客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2556件,同比增长近3倍。

新收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权属等所有权及相关权利纠纷一审案件26.7万件,同比上升2%。

(七)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成倍增长,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大幅上升,侵犯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总体增幅较大。

新收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1万件,同比增长2.4倍。其中,商标行政一审收案9305件,同比增长3.3倍。

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1万件,同比上升18.8%。其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中涉知识产权的案件3966件,同比上升61.5%;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侵犯知识产权罪案件5242件,同比上升4.4%。

新收侵犯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案件9.2万件,同比上升8.1%。其中,著作权侵权纠纷2.8万件,同比上升13.9%;商标侵权纠纷8598件,同比下降12.6%;专利侵权纠纷6654件,同比上升2.1%。

(八)涉城建、公安、工商、乡政府等行政一审案件大幅上升,涉资源、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案件小幅上涨,涉计划生育、交通、环保、卫生行政案件大幅下降。

新收涉城建、公安行政一审案件分别为2.2万件、1.4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2.2%、37.6%;涉工商、乡政府、民政行政案件分别为4434件、2444件、1232件,同比分别上升17.1%、15.5%、21.7%。涉财政、物价、教育、药品行政案件分别为441件、366件、298件、286件,同比分别上升137.1%、78.5%、47.5%、59.8%。

新收涉资源、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案件分别为1.9万件、1.2万件,同比分别上升5.2%、5%。

新收涉计划生育、交通行政案件分别为5009件、2188件,同比分别下降38.9%、12.4%。涉环保、卫生行政案件分别为809件、596件,同比分别下降26.6%、35.7%。

(九)司法赔偿案件大幅增长,涉公、检、法机关司法赔偿案件增幅较大,涉监狱管理机关司法赔偿案件略微下降。

新收司法赔偿案件2831件,同比上升38.1%。其中,不服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而申请赔偿委员会审理的司法赔偿案件700件,同比上升12.9%。

新收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自赔或不服法院逾期不作决定而申请赔偿委员会审理的司法赔偿案件共计1552件,同比上升50%;其中,刑事、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的比例为1∶2。

新收申请检察、公安、安全、监狱机关赔偿的司法赔偿案件共579件,同比上升46.6%。其中,申请检察、公安机关赔偿的司法赔偿案件分别为121件、423件,同比分别上升24.7%、57.8%;申请监狱管理机关赔偿的司法赔偿案件为28件,同比下降3.5%。

(十)执行收、结案增幅均回落,未执结案件增幅扩大;司法裁判、仲裁、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均大幅上升,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同比下降。

全年执行收、结案的增幅,较之2013年分别缩小了4.4个、3.2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底,未执结案件50.3万件(占全年未结案的比重达27.1%),同比上升85.3%,增幅较之2013年扩大了12.6个百分点;其中,未执结的合同类民事裁判案件31.4万件,占未执结案件总量的比重高达62.4%。

执行收案中,刑事财产刑执行案件10.6万件,同比下降12.9%;民事裁判执行案件264.2万件,同比上升14.4%;行政裁判执行案件6954件,同比下降24.9%。仲裁执行案件14.9万件,同比上升8.7%;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2.6万件,同比上升25.7%。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5.9万件,同比下降6.3%。

在执结案件中,自动履行、和解或强制执行的案件分别为70.7万件、50.5万件、71.6万件,合计占执结案件的比重为66.3%。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