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鼓励学生关注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学习和理解“以数析法,循据论理”的基本理念与研究方法,培养学生透过司法数据分析法律运行的现实状态,依循数据相关性发现、总结与检验法治建设的基本原理,展现中国法治建设特有逻辑的科研探索能力,进一步活跃学生科研文化氛围、激发科研热情、提高科研水平,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吉林大学法学院在法学院范围内开展2020年“基于司法大数据的实证研究”立项工作。
具体如下
一、研究主题
可基于司法大数据对以下领域问题展开研究(选题范围仅为建议,不限于此,通知后附2016年司法数据项目立项名单,供同学们参考)
1.法律人工智能
2.数据权利保障
3.法治营商环境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
5.公民个人信息保护
6.电子诉讼制度
7.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8.生态环境治理
9.智慧司法建设
10.司法机制改革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范围:吉林大学法学院各级在读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
2.成员要求:每位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其他项目参与人再次参与本次立项申报;申报人作为项目参与人参加项目不得多于2项。
3.人数要求:各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不得多于4人,成员的专业结构、年级结构应相对合理,以确保项目研究的顺利进行。
4.选题要求:项目选题要注意并力争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选题要主题鲜明,角度独特,以小见大,要有问题意识;
第二,选题要与司法大学数据实证研究方法的关联。注意选题与方法之间的相关性问题;
第三,选题要致力于寻求中国背景问题的中国式解决,在尝试运用法律逻辑解决商业问题的同时作出理论升华。
5.研究要求:
第一,各项目组的研究方法为基于司法大数据分析的实证研究,通过对司法数据、案例的分析、应用与比较,提出现实法律问题与对策。
第二,在采取“大数据应用”技术对司法数据进行深度挖掘的过程中,要注重基础理论与实证分析的有机结合,用规范理论来指导实证问题的建构和实证方法的具体运用;
第三,在实证研究中凝练理论范畴,实现实证发现对基础理论体系的完善;
第四,观点聚焦、立场清晰、论证有力、结论明确。
三、申报方法
2020年11月15日午前将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电子版发送到以下邮箱:lawyanban@163.com,邮件题目写明“司法大数据项目申报”字样,文档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文档命名规则为“班级-姓名-项目名称”,例如“19刑法硕士-张三-司法裁判中死缓适用条件的实证研究”,逾期未交即视为放弃。纸质版于2020年11月15日11点之前交于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东荣大厦A311室)。
四、立项遴选
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议,根据专家投票推荐情况于11月20日前确定立项项目并公示。纳入立项范围的项目将由法学院和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提供事前研究经费2000—3000元和其他技术支持。
五、项目实施与奖励
获得立项的项目组,需要在2021年4月15日结项,并于当日提交结项成果(5000字以上论文和调研报告,不要求必须发表)。
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将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召开结项答辩会,对所完成项目进行评选,依据评选结果对参与项目的学生和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证书可作为我院评选各种奖学金的重要考察依据)。对于优秀项目,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将择机结集出版。
六、其他说明
1.为了让同学们对“司法大数据与实证研究”项目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提高项目立项通过率,我们将陆续举行项目立项辅导讲座和经验交流,欢迎同学们参加。
2.司法案例收集有以下途径可供参考(但不限于此):
(1)在实习过程中收集到的各人民法院案例;
(2)《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3)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
(4)“北大法宝”数据库,网址:http://www.pkulaw.cn/
(5)“聚法案例”数据库,网址:http://www.jufaanli.com/
(6)“把手案例”数据库,网址:https://www.lawsdata.com/
(7)“无讼案例”数据库,网址:http://www.itslaw.com/
3.未尽事宜,及对项目申报有任何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联络咨询:
联系电话:85166105
联系邮箱:lawyanban@163.com
微信群二维码:
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网址:http://www.jlulbd.com
吉林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
2020年10月26日
附:2016年吉林大学“基于的司法大数据的实证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反家庭暴力法》对吉林省家暴案件的现实影响–以2015-2016年的234份判决为分析样本 |
2 |
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劳动、人事争议的诉讼主体类型化实证研究 |
3 |
仇恨犯罪罪因的罪名化分析–基于吉林省近5年来相关判决的研究 |
4 |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特点及防控对策分析–以2014-2016年全国范围内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为样本 |
5 |
法官判决一致性的实证分析——以刑事判决为视域 |
6 |
非正式法律渊源的司法应用–以立法背景资料及法律释义为中心 |
7 |
风险社会下食品安全犯罪司法对策研究–以东中西3省市5年来的裁判文书为分析文本 |
8 |
公司决议撤销之诉的实证研究 |
9 |
公司决议瑕疵效力的实证研究 |
10 |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实证研究–以公司非自愿债权人保护为视角 |
11 |
公司章程强制股权转让效力实证研究 |
12 |
股东知情权诉讼中“正当目的”的实证研究 |
13 |
故意杀人罪中被害人过错的认定 |
14 |
关于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纠纷的司法数据与实证研究 |
15 |
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适用情况的实证研究 |
16 |
后果导向裁判方法的中国面貌–基于影响性案例的实证考察 |
17 |
吉林省强制医疗适用现状及完善 |
18 |
检察机关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角色定位研究——以102份司法判例为基础的分析 |
19 |
交通肇事罪案中因果关系认定的实证研究 |
20 |
离婚损害赔偿数额标准的法律规则-以东北三省的司法判赔为例 |
21 |
立案登记制改革下的行政诉权滥用问题研究–以吉林省诉讼实践为例 |
22 |
买卖型担保法律问题实证研究 |
23 |
民事裁判适用比例原则的实证分析 |
24 |
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原则规范意义的实证研究 |
25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影响因素实证分析——以“中国裁判文书网”1666份判决书为例 |
26 |
破产重整计划强制批准适用的实证研究–以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为例 |
27 |
侵害经营者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行为的司法实证研究 |
28 |
侵权纠纷中可预见性规则适用的实证研究 |
29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背景下量刑情节的研究——基于吉林省近三年信用卡诈骗罪司法数据的实证研究 |
30 |
碎片化语境下ISD仲裁的中国立场和应对 |
31 |
贪污、受贿犯罪量刑失衡问题研究 |
32 |
违约金数额过高调整的实证研究 |
33 |
违约损害赔偿范围范围认定影响因素研究 |
34 |
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的相对限制–基于实证的行为法律经济学研究 |
35 |
我国单位犯罪立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功能异化与本质回归——基于司法裁判文书之实证分析 |
36 |
我国法院在高等教育公共政策中的角色与定位研究 |
37 |
物业服务合同诉讼风险防控 |
38 |
新闻媒体以舆论监督为抗辩事由的司法实证研究 |
39 |
星座对犯罪类型的影响 |
40 |
刑法因果关系认定的中国实践–基于对刑事裁判文书的实证研究 |
41 |
意向书法律效力的实证研究 |
42 |
影响《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的若干因素分析–基于司法大数据的研究 |
43 |
知识产权法律适用适当性的实证研究 |
44 |
职务行为认定因素研究–以1784份中级以上判决为样本的实证分析 |
45 |
中国因家庭暴力致人死亡刑事案件的司法裁判尺度研究 |
“基于司法大数据的实证研究”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