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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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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数字法治青年论坛”在吉林大学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26/10/02 中心动态 浏览:


第四届“数字法治青年论坛”

在吉林大学顺利召开


2026年9月19日,第四届“数字法治青年论坛”在吉林大学举行。本次论坛主题为“中国数字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主办,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承办,《探索与争鸣》编辑部协办,《法制与社会发展》《当代法学》《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社会科学战线》为学术支持单位,《数字法治》编辑部、《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为学术合作单位。来自全国高校、科研机构、学术期刊编辑部、司法实务部门以及科技企业的理论与实务专家、青年学者齐聚长春,围绕数字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与数字法治前沿问题深入研讨。


开幕式

上午9时,论坛开幕式在吉林大学中心校区法学楼举行。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吉豫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姜伟会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常务副校长蔡立东教授先后致辞。

姜伟会长首先代表研究会向论坛的召开表示祝贺。他指出,今年是吉林大学建校8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专门致信祝贺,充分肯定了学校建校80年来的办学成就,学校应传承红色基因、发挥综合优势、聚焦国家战略需求,不断提升教学科研水平。本届论坛在吉大举办,既是为80周年校庆献上的一份礼物,也为学校发展注入了动力。围绕论坛主题,姜伟会长提出三点思考:一是建构中国数字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要立足中国实践,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引领,把政治话语、工作话语转化为学术话语,以中国实践为研究起点、以中国问题为研究导向,不盲目追逐域外热点、不用中国案例简单验证域外理论,从数字中国建设的真实法律问题中提炼具有解释力和引领力的概念工具与理论框架,形成数字法学的中国概念、中国话语、中国理论;二是要推进学科交叉,数字法治不是传统法治的简单延伸,数字时代的法律问题往往交织技术逻辑与经济逻辑,青年学者思想活跃、视野开阔,要在学科交叉处寻找理论创新的突破口,敢于突破传统法学范式的局限;三是要加强国际对话,数据跨境流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等议题持续升温,国际数字治理规则尚在形成之中,青年学者要敢于在全球学术舞台上提出原创观点,让世界不仅听到中国声音,更理解中国方案背后的学理。他期待大家在论坛期间畅所欲言、深化研究,为建构中国数字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贡献青春力量,并预祝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蔡立东教授代表吉林大学向与会嘉宾表示欢迎。他谈到,9月16日学校刚刚举行建校80周年庆祝大会,习近平总书记专门致贺信,本届论坛正是学校贯彻落实贺信精神、拥抱数字时代的一项具体行动。围绕建构中国数字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他提出四点想法:一是要从真正的理论问题出发,不能仅仅依靠经验、直觉和感觉,法学要善于把技术现象“蒸馏”为权利义务关系,辨别哪些是法律必须回应的真问题、哪些只是技术迭代带来的表面变化,深挖热点背后的规范内涵和理论问题;二是要辩证看待域外知识,在学习消化之后转化为理解中国问题的功力,致力于提出标识性概念和原创性理论,在人工智能让知识获取日益便利的今天,独立判断能力反而更加重要,青年学者要把用自己的头脑思考变成一种习惯;三是要守住法学这个根本,跨学科研究不能偏离法学本位,最终要回到法律关系与制度安排,法学的根本使命是解决新技术带来的利益冲突,技术越新,越要重视法学基本功;四是要依靠青年学者的广泛参与,数字法学许多概念尚未定型、制度仍在探索,为青年学者提供了难得的机会,要把研究方向同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统一起来,在学术共同体中相互启发、彼此促进。他还介绍了吉林大学尊重人才个性化成长、支持青年学者发展的体系化人才政策,欢迎大家近距离了解吉大,期待今后有机会共同研究数字法治问题。


主论坛阶段

开幕式后,与会嘉宾合影留念。论坛随即进入主论坛(主旨发言)阶段,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张新宝教授主持,五位专家学者先后作主旨发言。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合作教授徐汉明以视频方式作题为《习近平网络强国重要论述核心要义及时代价值》的报告。他从核心要义、时代背景、总体特征、时代价值四个方面,系统阐释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论述。在核心要义上,这一理论体系涵盖网络强国战略的机遇论、目标论、人民立场、驱动论、核心技术论、安全论、依法治网论、综合治理论、人才论、共赢论等重要内容;在时代背景上,它顺应人类社会向信息文明跨越的大趋势;在总体特征上,它实现了实践性、科学性、人民性的有机统一;在时代价值上,它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基本原理的继承发展,也是推进网络强国建设的行动指南。

华东政法大学高富平教授作题为《中国法学,何以自主》的报告。他认为,法学自主本是应有之义,这一命题之所以上升为国家层面的要求,恰恰说明我国法学做得还不够自主;在自主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教材体系、话语体系中,自主而创新的法学学术是关键,有自主的学者才有自主的法学体系。构建中国自主法学体系,首先要告别“移植范式”,改革开放后法学研究长期以移植域外制度为主导,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应当转向从中国本土实践中发掘规则、提炼理论。其次,他以“数据处理”概念过于宽泛为例指出,法律人应当使用有法律效果的概念,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所使用的“收集”“使用”概念,对人工智能时代区分模型训练与模型部署仍具启发意义。最后,他将创新概括为符合事实、符合法律逻辑、契合中国价值观的研究成果,认为只有学术、立法、司法协同互动,才能形成有中国特色、有时代感的法律体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彭诚信教授作题为《“推定同意”在人工智能训练数据场景中的适用》的报告。他指出,大语言模型训练需要海量数据,逐一取得信息主体的明确同意在事实上不可操作,“已公开个人信息”事由的适用范围有限,我国又未引入域外法上的“合法利益”条款,《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确立的合法性基础因此以“取得同意”与“无需同意”为两极、缺少中间形态。为此,他主张将民法上成熟的“推定”规则引入数据法,作为人工智能训练数据的合法性基础:推定同意具有初步性与可推翻性,恰能契合大模型训练的风险特征、功能定位与社会认知,其适用须通过三重检验:一是全面遵守合法、正当、必要、诚信等基本原则,二是经正当性评价程序认定,三是对信息主体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应当以知情与撤回的完整保留守住人格利益保护的底线,以程序性条件下的选择拓展数据合理利用的空间,把数据利用的制度张力转化为可操作的规范序列。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与监管事务部总经理于莽作题为《词元经济运营的规制路径初探》的报告。他从产业实践出发,梳理了词元(Token)经济运营的发展态势与规则挑战。他指出,我国正由数字经济向智能经济跃升,据国家数据局披露,2026年3月我国日均Token调用量已突破140万亿、两年增长超千倍,成为衡量人工智能产业价值的核心指标;产业模式正从模型能力竞争迈入Token运营时代,重构了数据要素价值的实现路径、智能服务的定价逻辑和生产要素收益分配体系,由项目交付、年度订阅转向按量核算、按质定级、按需付费。在规制层面,从事Token运营的企业兼具网络运营者、数据处理者、个人信息处理者、基础模型提供者等多重法律身份。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主旨讲话中关于确保人工智能始终处于人类控制之下的重要要求,他提出应重点关注市场准入、以Token为计量单位的定价公平与质价相符、智能体“技能萃取”对劳动者权益的影响、高风险场景治理与企业出海等问题,健全统一标准体系,以包容审慎的监管回应新业态。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制与社会发展》副主编刘小平作题为《自生自发秩序视角下平台自我优待行为的合理规制与中国方案》的报告。他指出,自我优待是数字平台利用算法规则和数据优势优待自营业务的行为,市场监管总局《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第20条曾尝试对此进行规制,但正式出台时却予以删除,而学界讨论却存在不问情境、一律禁止的“原罪化”倾向,其根源在于对市场本身的不信任。他从自生自发秩序理论切入指出,互联网和数字经济本身就是典型的自生自发秩序,自我优待在事实层面是平台生态竞争下的理性策略,虽有限制竞争的潜在风险,但应两面看待而非概括性禁止;概括性禁止预设了市场失灵,却忽视了监管本身也可能失灵。他主张以合理原则拥抱市场,以实质性竞争损害为标准开展个案分析;同时批判性吸收欧盟《数字市场法》的经验,立足我国数字经济的后发优势与全球竞争位置,形成平台自我优待合理规制的中国方案。

本届论坛由开幕式、主论坛(主旨发言)、分论坛和闭幕式组成,八个平行分论坛围绕数据产权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数据流通利用的制度供给、自动驾驶产业发展的法治保障、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制度体系构建、人工智能立法路径与制度构造、平台经济发展的法治监管、涉外数字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司法人工智能适用的法治边界展开讨论。


闭幕式

2026年9月19日下午,第四届“数字法治青年论坛”闭幕式在吉林大学法学楼举行。闭幕式由吉林大学法学院齐英程副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吉豫教授作会议总结。

张吉豫教授指出,“数字法治青年论坛”作为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的年度品牌论坛之一,持续为数字法治领域青年学者搭建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本届论坛围绕中国数字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展开深入研讨,议题前沿、交流充分,在思想碰撞与学术交流中凝聚共识、深化认识,为数字中国与法治中国建设注入青春力量。期待青年学者立足中国数字法治实践,坚持法学本位,着力提炼原创性、标识性概念,为中国数字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贡献智慧。

本届论坛有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山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中南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工业大学、苏州大学、湘潭大学、福州大学、宁波大学、江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黑龙江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青岛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政法学院、汕头大学、南京市社会科学院、《当代法学》编辑部、《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部、《现代法学》编辑部、《探索与争鸣》编辑部、《南京社会科学》编辑部、《交大法学》编辑部、《数字法治》编辑部、《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编辑部、《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编辑部等单位的理论专家和青年学者,以及来自北京互联网法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实务专家,共同围绕论坛的主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讨。


来源:网络与信息法学会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