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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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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吉林大学法学院(上)

发布时间:2017/01/14 前沿资讯 浏览:

 


 
 
蔡立东,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主任
 
 


我们常说,我们是代表中国法学与法治未来的一群人。我们需要了解自己的历史,展望更远的未来。那么,这样一群人应当往何处去?应当如何行走?应当引领怎样的未来?这也是我们常常需要停下来仔细思考的问题

  □ 蔡立东

  学生时代的记忆

  宿舍生活 我们读本科时,一个寝室有13人,虽然人数比较多,但是与当时我们的自我意识并不太强也有关系,我们舍友之间也没有太多矛盾,宿舍生活更多的还是和谐。比如我们当时经常会组织寝室卧谈会;再比如我们寝室的二哥有一双巧手,他随时都会提供缝补“服务”。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全宿舍同学在一起跨年过元旦,那时我们很多人都会做饭,所以每次过新年我们都会一起做些诸如包饺子之类的“珍馐”。尽管当时物质条件比较匮乏,但大家会就地取材用洗脸盆充当活面盆和拌馅的容器,包好之后再拿到食堂去煮熟。

  我记得我入学时,食堂最贵的菜六毛多钱,现在看来真的是非常物美价廉。千年修得共枕眠,舍友之间的这种缘分,对我们今后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你可能会认为这是对你个性的一种束缚,但我们也恰恰可以把它当成一种去了解更多生活方式、生活态度的机会和角度。我们当年舍友之间也会有这样那样小的矛盾和分歧,但现在我们见面再说起这种分歧时,就把它当成笑话一样。

  课程设置 我们念书时,法律专业分成3个系,分别是经济法、国际法和法学,其中各个系的侧重点都不太一样。我在经济法系,民法类的课程就相对较多;法学系的刑法课程就较多。后来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专业设置进行了调整,3个系被取消,法学学科的本科按一级学科培养,法学院就只有一个通识类的法学专业。

  我认为,大学还是应该以通识教育为主,注重培养学生以不变应万变的能力,过细的专业划分反而不利于学生今后的职业规划。学生应当在大学的学习过程中明确如何去看待和分析专业上的各种问题,知识本身就是一种载体,是传递其背后凝聚的人类智慧的方式,而这种智慧才是最值得我们学习和掌握的。

  课堂教学 那时候的大学老师对我们来说就像是神一样的存在,每一位都风格鲜明,每一位都风度翩翩。

  像张文显老师,他当时刚刚从哥伦比亚大学留学归来,给我们讲的是《西方法哲学思潮》。张老师开设的这门课程就像是给我们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让我们感受到法学研究其实是有很多维度的,也让我们有了更多的视角和更大的创造力再去看待法律。

  张老师的课程告诉我们,我们自己也有对法律进行阐释的权力。因为我们对法律的理解就是我们自己对于法律的想象和构想,也只有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才能建立起自己关于整个法学体系的框架和结构;如果对法学只停留在描述的层面,那法学在我们眼中就只是分散的、碎片化的东西,法学最精髓的内涵对我们而言则仍难以触及。

  再比如崔建远老师,他给我们上课时,我们就会领略到民法条文的记忆和理解。崔老师上课时经常将各个国家和地区,像德国、美国、我国台湾地区等地的民法制度和我们大陆的制度进行比较。所以,整节课信息量非常大,我们特别佩服崔老师对自己所从事的专业能有如此扎实和深厚的了解。崔老师的课程给我们留下的非常宝贵的财富就在于把握好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基本技巧。

  还有郑成良老师,他的课程就真正做到了他给我传授的授课“法宝”——“不要急于把问题讲清楚”。我念研究生时,郑老师已经是吉林高院的副院长,周六周日才回校授课。即便如此,每次他的课也都是场场爆满。因为郑老师能够真正认识到我们学生的认识起点是什么,再从这样的起点层层推进。所以,在郑老师的课堂上,大家都会觉得再枯燥的问题都是引人入胜、妙趣横生的;而且郑老师对西方哲学思想的认识十分深刻,对问题的把握也非常准确,并能够用很清晰的逻辑把问题讲清楚。所以,郑老师的课堂氛围既严肃又活泼,深受同学们喜爱。

  石少侠老师也对我们充满关爱。值得一提的是,我本科的毕业论文就是石少侠老师指导的。当年我的毕业论文题目是《合同解除》。当时因为没有电脑,所以都是手写,石老师的批改也都是亲笔标注。那些资料我现在还珍藏在家中。

  学生活动 二十年前的校园活动比较少,而且大多是以班级为单位或者寝室搞活动。但我对我们当时选举院学生会主席的事印象很深刻——每个班推荐几名代表,集中在当时的文科楼501教室,先由每个候选人演讲自己的主张,再由代表进行选举。这种方式对当时的我们而言,都是既新鲜又刺激的经历。我那次虽然没有参加竞选,但当时就感觉,吉大的确是把学生放在了最核心的位置,让学生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所以仅从这件事来看,那时候法学院民主的色彩就已经相当浓厚了。

  我认为,我们法学院的学生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学会如何说服他人,在法庭上也是这样。但我们当时在模拟法庭这一块其实基本上没有什么涉猎,这可能那个时候的法律观念有关,因为当时对法律的理解更倾向于一种国家意志的表达,而不是人们进行裁判时一个中立的标准。

记忆犹新的情谊

  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每天吃过晚饭,大家都会自发地集中在现在逸夫图书馆西边的小草坪上进行讨论。我觉得我读研究生时,最美好的记忆就是那块小草坪。

  那时候姚老师、邱本老师和温红石老师已经留校任教,但是他们和我们的年龄都相差无几,大多是66年出生,我们多是67年到69年出生。我们每天都在那块草坪上讨论一些大家都非常关心的事情,不仅仅是国际要闻,还有和我们专业和生活相关的很多事情。比如当时我们还讨论过,“学校到底应不应该把学生的电炉子收走”。

  在那个小草坪上,我们按“村落”分成小组,在“村里”还会有自己的角色,在“村里”互相砥砺自己的思维、训练自己的思辨能力。所以,在那个小草坪上的每一个傍晚,我至今都记忆犹新。

  也就是在这块草坪上,我感受到同学之间的这种情分,这种自我学习、自我成长的机会的不可或缺。我们当时是在吉大南区就读的第一批研究生,也因为这片草坪,我们结下了十分深厚的情谊。

  马克思有一句话,“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我认为,放到我们当代社会的语境中,当你追问我是谁的时候,你不免要看自己身边有谁,那么,你周围的社会环境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你所能达到的高度。我觉得,同学之间的关系就是这种最重要的支撑力量。那么,怎样让这种力量更有效果,就在于这种学生自发组织的活动。